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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关于部分省份考生未取得08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的情况说明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07-12-07 点击: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2008年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要求,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持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08年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现根据了解,仍有部分外省考生未取得08年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为了方便广大外省考生报考我校,对于尚未取得08年艺术考试通知书的外省考生,可凭所在中学或当地招办的介绍信先行前往我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并与我校签订情况说明书,保证按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报名,取得该省《2008年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后,立即将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艺术考试通知书的复印件寄往我办备案。如因未能办理所在省份相关报名手续或未及时准确向我办备案的考生,因此本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或艺术加试成绩无法向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上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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