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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 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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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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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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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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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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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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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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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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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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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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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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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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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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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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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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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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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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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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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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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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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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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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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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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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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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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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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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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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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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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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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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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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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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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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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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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八大关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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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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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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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青岛市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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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观象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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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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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艺术职业学校(十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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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书院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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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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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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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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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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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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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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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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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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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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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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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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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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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八大关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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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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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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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青岛市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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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丹东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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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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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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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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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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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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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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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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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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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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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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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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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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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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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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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表中所述日期均为2008年的日期。 (2)江苏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请直接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3)从2008年3月31日起开通网上查分,网址:“http://www.suda.edu.cn”;同时受理电话查分,查分电话:0512-67507947、67507942。 (4)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交通:火车站乘坐178路公交车到研究生院(苏州大学)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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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2008年3月31日前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我校外语科目限考英语。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录取
1. 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分数线; 单科分数线: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
2. 分省招生计划确定办法: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招生范围内各省份的合格考生数,将招生计划名额大体按比例分配到有关省份。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综合考虑各省份的合格考生数和合格考生的专业名次,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有关省份。 具体招生计划名额,将在发放合格通知书时初步告知考生,并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3. 录取办法: ①江苏省外考生 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若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在参加与报考我校专业相关类别的省统一专业考试中取得合格)、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且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考生,分省在省级招办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按录取依据,分省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的录取依据如下: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合成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②江苏省考生: 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录取规定。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录取办法与省外考生相同。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21 电话:(0512) 67507941 67507943 网址:http://www.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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