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外考生报名、考试及合格证发放
1、河南、湖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江苏、甘肃、安徽、山西、广东、黑龙江、辽宁、福建考生分别到我校设在郑州、长沙、南昌、南宁、潍坊、青岛、石家庄、南京、淮安、兰州、合肥、太原、广州、哈尔滨、沈阳、福州等地的考点报名考试。
2、我校专业考试原则上分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3、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4、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美术统考,在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单科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证:
第一,素描、色彩成绩不能同时不及格;
第二,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
5、我校不分专业方向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允许考生报考二个专业方向志愿。在高考录取中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考虑录取和进行专业调剂。
6、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评卷原则
目前我校的艺术考试建立了素描、色彩及各专业方向试题库,每年随机从中抽取考题。我校根据艺术专业发展要求进行试题改革,加强对考生的创造思维能力、联想力、想象力、美学能力以及表现能力的评估和判断。试题类型很多,着重于考基础,考试的宗旨是从考卷中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能力。
试卷评判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文化素养——对生活、事物、传统文化的观察、理解、观念与认识,主要表现于对试题的把握、理解与发挥以及设计说明的语言表达。
创意能力——对试题的想象力、联想力、创造力的发挥和应变的敏捷性,主要表现于构思与创意的新颖与巧妙。
表现能力——包括图形及造型、结构、构图、设计色彩、文字艺术、创意表达、形式感等方面的整体把握,主要表现于画面效果。
专业知识——对艺术专业的初步了解和认识以及审美直觉和设计基础的认识与把握,主要通过试卷整体情况进行考核。
录 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数学计入文化课总分,限考英语。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英语达到150分制的60分)的情况下:
湖北省内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湖北省外考生在达到当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下,按我校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60% + 文化成绩×40%。
3、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当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第二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45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其他事项
1、我校负责向所有考生寄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4月15日后, 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校校园网查询(www.wuse.edu.cn )。
2、收到专业合格证后,请仔细核对考生信息,如有不符,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核实后更改。
3、新生录取后,须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服装与表演、广告设计与表演专业注意事项
应届、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青年,女性,相貌端庄、身材匀称、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1、身高要求:服装与表演:身高1.70米
2、广告设计与表演:身高1.68米
3、本专业文理科兼收,不用参加美术基础课(素描、色彩)考试。
4、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
5、考生须交着泳装或紧身体操服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6、所有省份的考生均可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在武汉市内乘538、583、572、590、811、586、739路公汽直达)。报名截止日期3月14日。
7、考试科目:
服装与表演:
(1) 初试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请自备泳装)
B、目测(着泳装)
C、才艺表演(考生自选能展示艺术才能的项目,如舞蹈、歌唱、朗诵、绘画、器乐、小品等,时间为2分钟)
(2) 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A、服装表演(泳装、时装;服装自备)
B、表演:舞蹈、健美操、韵律操(自选一项)。考生自备音乐磁带,时间三分钟。
C、口试
广告设计与表演:
在服装与表演考试的基础上加试:A、朗诵、B、镜前表现力
录 取
外 省: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湖北省:我校实行自主招生,即我校按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最低文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