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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美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韩山师范学院 作者:韩山师范学院 时间:2008-01-27 点击: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

科类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分数
考试时间
备注
文理兼招
01
美术学(师范类)
素描
100
3小时
考点提供考试用纸,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色彩
100
3小时
速写
100
0.5小时
文理兼招
02
艺术设计(非师范类)
素描
100
3小时
色彩
100
3小时

    我院评卷工作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在招生办网站(http://www.hstc.edu.cn招生)公布考生成绩,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区规定的时间内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考试成绩,可以自行上网查询。“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入学后不能互转专业,“艺术设计”分“陶瓷艺术设计、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考生入学后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学习。

四、文化考试

    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的要求参加考试。
各地考生务必认真了解当地省招生办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各种规定(包括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选考科目的要求),避免发生误解。

五、报考条件及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报考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六、2008年录取规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按考生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30%+术科成绩╳70%。


附:2007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
山东省:225分;江西省:235分
注:2007年计分方法:总分=文化成绩╳40%+术科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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