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课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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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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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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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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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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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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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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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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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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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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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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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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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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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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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提供考试用纸,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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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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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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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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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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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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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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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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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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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非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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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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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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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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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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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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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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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评卷工作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在招生办网站(http://www.hstc.edu.cn招生)公布考生成绩,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区规定的时间内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考试成绩,可以自行上网查询。“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入学后不能互转专业,“艺术设计”分“陶瓷艺术设计、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考生入学后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学习。
四、文化考试
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的要求参加考试。
各地考生务必认真了解当地省招生办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各种规定(包括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选考科目的要求),避免发生误解。
五、报考条件及健康要求
参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报考语种为英语;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六、2008年录取规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按考生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30%+术科成绩╳70%。
附:2007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
山东省:225分;江西省:235分
注:2007年计分方法:总分=文化成绩╳40%+术科成绩╳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