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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四年本科)简章

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 作者:西安外国语大学 时间:2008-01-19 点击: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热爱影视传媒事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3、报考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者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色盲、夜盲,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4、报考摄影专业者双目视力均在4.8以上(未经矫正),无色盲、色弱。

    5、限报人员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各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的省统考。(摄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方向)、动画专业的考生参加美术统考)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

    1、凡报考所用专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参加专业考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考生限报两门、否则所有成绩作废)。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8、19日
         初试时间:2008年2月20日
         复试时间:2008年2月22日
       摄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方向)、动画专业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1、22日
         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
         考试地点: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以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

四、考试科目

专业
学制
考试科目
表演
四年
初试:自备稿件朗读、才艺展示、形体(舞蹈或武术)、
复试:命题表演(单人小品、集体小品)(面试)
      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初试:命题故事(面试)
复试:影视作品评析、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初试:自备稿件朗读、才艺展示、指定稿件播读(面试)
复试:新闻评述、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通识(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摄影
四年
初试:通识(文艺理论及电影常识)、摄影作品分析(笔试)
复试:素描、色彩
艺术设计(服装方向)
四年
素描、色彩
艺术设计
四年
素描、色彩
动画
四年
素描、色彩

五、文化课考试

    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发给“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省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校考,两次专业考试成绩均须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准考证需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09401 029-85319401

    传 真:029-85309500 029-85319500

    西安外国语大学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电子信箱:zsb@xisu.edu.cn 网址:http://www.x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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