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和考试办法
1.考生须持身份证和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所设报名地点报名。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2.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一底片照片一张。报名费、考试费共计100元。
五、报考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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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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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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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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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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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表演艺术、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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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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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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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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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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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内蒙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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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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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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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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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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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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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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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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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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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艺术教育、
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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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试:声乐、器乐、钢琴、手风琴任选一门,演唱或演奏自行准备曲目一首(不带伴奏) 2.专业复试:⑴ 声乐、器乐、钢琴、手风琴分别进行。 A.自行曲目两首(不带伴奏) B.器乐、钢琴、手风琴考生演奏自行准备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 C.各专业均可加试第二专业,每人可加试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加试专业成绩合格以上者,折合计入总成绩。⑵ 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⑶ 练耳:笔试。⑷ 乐理:笔试。⑸ 口试:口语表达及基本修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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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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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头像)、速写(人物)、 色彩(命题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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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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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朗读 ⑵ 即兴演讲 ⑶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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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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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外表体形 ⑵ 朗读、演讲 ⑶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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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审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报名时进行;体检工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
八、录取办法
根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学费
蒙语授课艺术类学生学费:3500元/学年;汉语授课艺术类学生:4500元/学年。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办公室: 0471—2213524(传真),2213525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咨询邮箱Email:haiquan768@sohu.com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2213524、2213525
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