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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

来源:枣庄学院 作者:枣庄学院 时间:2008-01-18 点击:

六.测试地点:

(一)美术类专业考区: 1、理工教学楼考区   2、理工实验楼考区    3、美术楼考区 

(二)音乐类专业考区: 1、多媒体教学楼(笔试)2、音乐楼演播厅(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3、舞蹈房(舞蹈学专业技能测试)

七.考生须知

(一)美术类考生须知
    1.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考试的所有信息,严禁污损。
    2.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名,2名监考教师,要求美术类考生上午8:10,下午13:40在相应的考区前集合。考生凭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提前十五分钟入场。
    3.考生进入考场按要求就座后,将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打开,经监考教师逐一核实,考试哨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离开考场须由监考教师在准考证上签字。
    5.考生试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
    6.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
    7.考生一切考试用品自备,考试中不准互相借用。
    8.考生在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污损考场墙面、地面。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互换位置,严禁冒名顶替。
    9.考试终了哨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不动,等候监考人员将全部试卷收好,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音乐类考生须知
    A笔试
    1.音乐类考生在2月23日9:15分到达多媒体楼考区,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只能用常用颜色的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入座后将三证放在桌面左上方。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交卷者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须由监考老师在学校准考证上签字。
    3.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答题,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带有标记性的文字或图案。
    4.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吟唱出声,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严禁冒名顶替。
    5.当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保持安静,等候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检查无误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者试卷一律作废,成绩以零分计,取消考试资格。

    B技能测试
    1.考生务必注意技能考试时间通知,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学专业视唱试题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考生任选一种,但不得中途更改。
    3.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行技能测试,并随机抽取测试顺序。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考生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 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舞蹈学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功、舞蹈作品表演、舞蹈即兴表演
    5.技能考试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需放录音带,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八.注意事项

    1.音乐类专业考生在测试期间所需乐器(除钢琴外)、服装和美术专业考生所需绘画用具、颜料等一律自备。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向考生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在我院招生网页公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3.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请全体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报名考试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E_mail:zsb@uzz.edu.cn      
                  3786037      网址:http://www.uzz.edu.cn

欢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枣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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