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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类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色弱。
3.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以上,符合模特的基本条件,有良好的艺术潜质,无色盲、色弱。
4.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相貌端正,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无口吃,无色盲,无发音器官疾病。
5.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较好的美术、音乐等艺术素养。
6.报考公共事业管理(空中乘务与空港管理方向)专业女生身高在1.63米到1.72米,男生身高在1.73米到1.85米。普通话语音准确,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发音器官疾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双眼裸视力女生不低于0.5(视力表c表),男生不低于0.7(视力表c表)。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我校的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不在省统考专业范围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的校考。
2.我校执行各省级招办的艺术类招生政策,考生能否跨省参加我校的校考,请考生根据本省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当地考点的要求正确选择。
3.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省级招办核发的《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按照报名考点的规定执行。
4.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须交穿着泳装的6寸彩色照片4张(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1张)。
5.考生要详细了解我校校考的有关规定,准确如实的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准考证中的各类信息,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14位的省考生号。
6.各考点在考试的前两天或三天接受面报,不接受函报、代报。
7.考试收费:每位考生每场考试均收考试报名费100元整,考务费按当地考点的标准酌情收取。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1)美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自备画具。 ①素描(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200分);静物默写 ②色彩(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200分);静物默写
(2)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①形体观测:要求穿着泳装、赤脚。满分200分。 内容:形体测量、形体观察(作规定动作、往返走)。 ②台步表演:要求穿高跟鞋、着泳装。满分100分; 内容:30秒钟问题回答,跟音乐往返走台步。 ③才艺展示:要求自备录音带、道具和服装,时间3分钟。满分100分。 内容: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任选一项。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满分100分) ①中英文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 ②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时间2-3分钟)。 ●复试:(满分400分 ) ①新闻播音(指定稿件,1分钟左右,满分120分); ②根据指定稿件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2分钟以内,满分120分); ③主持小栏目 (自备材料主持广播或电视小栏目,限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④回答考官提问或才艺展示(限时1分钟,满分60分)。 ●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最后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并按复试成绩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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