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考试:
(一)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专业:
1、方式: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下各考点中任选一个(省招生办公室对所属地区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省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面报并参加考试,不可在各考点间重复考试。报考上述专业的河北省考生,只能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专业测试,其他省份的考生不得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参加报名考试。
2、 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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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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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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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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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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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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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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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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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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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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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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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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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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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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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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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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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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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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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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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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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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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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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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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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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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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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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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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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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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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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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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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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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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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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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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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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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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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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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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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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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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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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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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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宣城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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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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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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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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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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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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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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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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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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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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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统一在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南山区山海关路19号)进行,考试地点待报名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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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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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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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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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2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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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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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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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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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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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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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口杨汊湖“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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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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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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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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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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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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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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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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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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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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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北斗路22号文华花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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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3日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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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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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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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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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强路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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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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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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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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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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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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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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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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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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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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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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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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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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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方便广大考生在北京考点应试,特安排两场专业考试(3月3日、3月4日),考生可任选一天参加考试,如果其中一天名额已满,则只能参加另一天的考试。但不得重复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7日—29日三天,每天8:30—16:30。
3、 报名手续: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函购、面购,也可在报名时到考点面购报考材料。
(2)、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3)、考生在收到报考材料后,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4)、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4、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5、考试科目:(1)素描、(2)创意速写、(3)色彩(水粉)
6、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二)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29日,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6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考试科目:(1)素描、(2)创作草图、(3)色彩
(三)摄影(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初试)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29日,3月1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为2008年3月6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1、初试内容(面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形体观察。
2、复试时间与科目:
(1)2008年3月6日上午:笔试与口试
(a)笔试:根据实际的策划案例,结合市场需求,运用独特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述;
(b)口试:相互沟通的能力、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2008年3月6日下午:创意速写。
(四)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报名考试方法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
1、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3)报名内容: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量体工作;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考生自备量体时所需要的泳装。
2、初试安排:
(1)初试时间:2008年2月20日—21日;
(2)初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3)初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带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3、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08年2月22日;
(2)复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2)复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三、专业成绩查询:请登陆http://zsjy.bict.edu.cn/
四、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