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 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和广西自治区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2008年,我校在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和安徽省设立4个考点,符合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招办有组织美术专业联考,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可按规定时间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到现场参加考点的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辽宁省、山东省、湖南省和安徽省四个省份的考生,不允许跨考点报名考试。
(1)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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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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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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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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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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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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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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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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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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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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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46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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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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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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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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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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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578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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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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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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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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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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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387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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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师范大学
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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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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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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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师大附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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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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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应缴资料
欲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报名考试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概不予退还):
①交验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发给艺术类《报考证》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③另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近照3张。
说明:若考点实行网络报名,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3)考试科目及专业考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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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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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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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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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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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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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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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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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头像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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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图完整,造型准确;形象特征鲜明,明暗处理合理;刻划深入,具有一定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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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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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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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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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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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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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特比例和结构准确;形象生动,并有较充分的刻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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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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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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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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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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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
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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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图完整,造型准确,色彩明快,画面协调,虚实相应,主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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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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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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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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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①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报名号)、有效联系电话(含区号)和地址等。报名时若暂时无法提供考生号者,须于2008年3月25日之前以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报考专业和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处。
凡由于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②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③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