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本人须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
②考生须提供近期2吋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复印件各1张。
③报名费以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④认真填写兰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卡),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内容及分值:
音乐表演专业
①主科(80分):
声乐方向:考生须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唱前进行30秒钟的歌词朗读。
器乐方向:钢琴和手风琴考生须演奏1首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和1首独(协)奏曲,时间不超过12分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和琵琶考生须演奏1首练习曲和2首独(协)奏曲,时间不超过12分钟。
②视唱(6分):五线谱、简谱各占50%。
③笔试(14分):乐理及音乐常识8分;练耳(即听音记谱)6分。
艺术设计专业
①色彩(满分值40分)。②素描(满分值40分)。③速写(满分值20分)。
五、评分办法: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考试由各评委教师单独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艺术设计专业试卷由评卷教师组阅评。
六、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寄发: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并按照总成绩排出最终名次。合格证将在3月底寄送考生本人。
七、录取规则:
文化课分数按照教育部“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生源省区二本线的60%”执行。
专业课分数按照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区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八、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如发现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考试需用的乐器(钢琴除外)、画具(含画架)、文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本简章可面索、函索或网上下载。
联系地址: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0931)8912229
网址:http://jwc.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本方案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