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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赤峰学院 作者:赤峰学院 时间:2008-01-09 点击:

 
    赤峰学院是一所多学科性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艺术类招生将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及其它部分省份,招收专业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及学前教育,专业课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

一、报考条件及考试办法:

    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凭所在省(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在各地所设的加试点办理加试手续,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美术专业:

    素描、色彩、速写

2、音乐专业:

(1)专业考试:

    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任选一门,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可带伴奏)一首,舞蹈考生自备伴奏带。

(2)选考科目:

    声乐考生:需测试器乐(钢琴)或舞蹈。

    器乐(钢琴)考生:需测试声乐。

    舞蹈考生:需测试声乐。

(3)综合测试:

    视唱:考生任意抽取一条当场演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听音:口试,以模唱形式考试。

    乐理:口试,现场回答问题。

3、学前教育专业:

    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该专业。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学前教育专业,只需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专业课成绩以音乐专业成绩为准。

(1)面试:

    身体条件:身高女150cm以上,男160cm以上、四肢健全、五官端正

    口语表达:口齿清晰、语言流畅、表达能力较强

(2)专业考试:

    唱歌: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有无伴奏均可)

    听音:听音模唱   

    节奏:节奏模仿                 

    舞蹈:考生自选1~3分钟的舞蹈或组合(自备伴奏)        

    特长:乐器及有关特长展示(乐器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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