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专业课测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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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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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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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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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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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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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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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彩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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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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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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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下午—25日
复试报名时间:2008年2月26日上午
复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下午—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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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声乐、键盘、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曲目自定)
复试:(1)视唱(2)主项、副项(可在声乐、键盘、舞蹈、器乐中任选两项为主、副项,声乐必考)(3)理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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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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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
复试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上午
复试时间:200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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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方向:民族、美声、通俗。初试:(1)朗诵(内容自选,2分钟之内)(2)演唱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通俗唱法可自带伴奏带)。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模唱(旋律、和弦)(3)演唱中外歌曲或歌剧选曲二首(4)理论笔试
键盘演奏方向:钢琴、手风琴。初试:练习曲、奏鸣曲或乐曲各一首。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练习曲一首(3)乐曲、复调奏鸣曲任选一首(奏鸣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4)理论笔试
舞蹈方向:初试:舞蹈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2-3分钟),考生需穿舞蹈紧身服。复试:基本功考察,完整的舞蹈作品或舞蹈组合,命题即兴表演,可穿演出服(舞蹈方向理论笔试免试)
中西乐器方向:小号、长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唢呐、古筝、打击乐、电声乐器。初试:中外乐曲任选一首,练习曲一首。复试:(1)视唱(2)练习曲一首(3)中外乐曲任选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4)理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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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测试科目相同的专业,成绩通用,考生可兼报。音乐类专业理论笔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上午 9:30—11:00;笔试内容:(1)听音(2)音乐知识与欣赏(3)基本乐理;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通用。
3、考生报名和测试时务必携带《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年龄不满16周岁的可用户口簿代替),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报名考试。报名时必须携带近期同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考生报名费、测试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校内住宿咨询电话0533-2782066)。美术类考生测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音乐类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自备。
四、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我校美术类(分艺术文、艺术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各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将于2008年3月底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邮寄地址根据1月7日至8日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所填通讯地址)形式于4月6日前向专业测试合格者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于4月7-9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校招生科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传真:0533-2782287 网址:zsjy.sdut.edu.cn
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
二OO八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