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组织
1、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在外省的考试工作,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建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人(见附一)。专业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评人员安排、考试标准制定及组织督促、检查各科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考试组由4名考评人员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科目的考试评分工作(见附二)。
2、考试组人员要求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教研室主任以上职务,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师。考试组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选聘,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外聘专家参加考评。
3、所有参加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如发现徇私舞弊,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文化考试报名和录取
1、湖州师范学院按招生计划的1:4划出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负责向考生发放《文化考试通知单》,请考生持此通知单,在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省招办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江苏省根据新政策做相应更改),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六、咨询电话:
027-68880269(湖北省标准化考试中心)
0512-67270811(江苏省苏州市第六中学)
0551-4675498(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0532-85786211(青岛市高招办)
0572-2321262 2321128(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00七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