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甘肃省(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内)
报名时间: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2008年1月22日—23日
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2008年1月19日—20日
舞蹈学专业:2008年3月28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08年3月27日—28日
考试时间: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2008年1月24日—30日
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2008年1月21日
舞蹈学专业:2008年3月29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08年3月29日—30日
(二)其他省份
|
省份
|
考试项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山东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2月26日、27日
|
2008年2月28日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
河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3月2日、3日
|
2008年3月5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
内蒙古
|
音乐、舞蹈
|
2008年1月19日、20日
|
2008年1月21日、22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美术
|
2008年1月26日、27日
|
2008年1月28日
|
||
|
湖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1月9日、10日
|
2008年1月12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
湖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2月25日、26日
|
2008年2月27日、28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
青海
|
音乐、舞蹈
|
待定
|
待定
|
西宁十二中
|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1、甘肃考生: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6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甘肃省以外考生,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60分)。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联考成绩。
|
考试科目
|
所占比例
|
说 明
|
|
主科
|
60%
|
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由考生在规定的8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曲目附后);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
|
|
视唱
|
10%
|
现场评分
|
|
乐理常识
|
10%
|
闭卷笔试
|
|
听音记谱
|
20%
|
闭卷笔试
|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为: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笔试和声基础、作曲,常用音乐软件操作,并加试钢琴。②听音记谱(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联考成绩为准)。
(三)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古典舞(25%)、民族民间舞(25%)、基础训练(40%)、舞蹈综合知识(10%,甘肃省考生进行笔试,甘肃省外考生实行口试),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150分)
A.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满分10分。
2)特长展示:时间2分钟,考生自备表演用具、道具等,满分10分。
3)回答考官提问:时间2分钟,考官根据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满分10分。
B.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20分。
2)根据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A+B,总分150分。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总分150分)
A.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满分10分。
2)特长展示:时间2分钟,考生自备表演用具、道具等,满分10分。
3)回答考官提问:时间2分钟,考官根据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满分10分。
B.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满分20分。
2)根据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满分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C.加试(满分150分)
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2分钟,满分30分。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3分钟,满分6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2分钟,满分6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A+B)×50%+C×50%,总分15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控制线。
2、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6、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7、详情请参照《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E-mail: 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