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学院目前设有10个系,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和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艺术学于2001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现已搬入清华园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正在为建设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教育部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除外。 (3)2008年我院不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1、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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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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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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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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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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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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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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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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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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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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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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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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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至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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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至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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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日
至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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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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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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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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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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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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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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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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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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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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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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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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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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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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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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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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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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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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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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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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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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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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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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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宁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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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宁海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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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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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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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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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一路小区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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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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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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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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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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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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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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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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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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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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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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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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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石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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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日
至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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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选择规定:
1.北京考点:限定户籍关系为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自治区的考生报考。
2.石家庄考点:根据河北省高招办规定:“如果招生院校在河北省设置了考点,户籍关系是河北省的考生限定在河北考点报考,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成绩无效,同时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测试”。
3.其他考点:对考生报考不做限定,考生可就近选择。
4.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限定在北京考点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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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办法:我院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自2008年1月 7日至2月25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点击“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按“提交”键,同时取得申请号。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凭申请号、登录名和密码重新进入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号、登录名及密码。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持打印出的报名表(使用A4纸)和相关材料,于规定日期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不允许代报。下列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的指定位置必须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证明中要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贴有本人照片,照片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③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张; 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原件。 (3)其他
①对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报名现场购买报名表后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与网报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一致。
②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考试费收取及专业准考证发放
(1)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报名及四门专业加试费共260元; 艺术史论专业:报名及两门专业加试费共180元
(2)我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会在报名现场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专业考试科目、学制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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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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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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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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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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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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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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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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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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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设计
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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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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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织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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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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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设计基础(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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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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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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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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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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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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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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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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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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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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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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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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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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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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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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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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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设 计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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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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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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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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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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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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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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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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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艺 美 术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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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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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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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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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
艺术
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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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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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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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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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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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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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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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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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画及公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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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 塑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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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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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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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史论
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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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史 论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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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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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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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描(100分,按20%计入专业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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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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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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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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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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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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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其中“造型艺术”还通过“单独专业考试”来选拔生源。
考生欲了解我院1月中旬组织的“单独专业考试”的相关情况,请登陆下列网址查询: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或
3.艺术设计、造型艺术专业文、理科兼收,艺术史论专业只招收文科生。
4.填报专业系志愿规定:
1)选报“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 7个系中任选报1至2个系,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2)选报“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2个系内选报,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3)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不得选报“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所属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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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见附件):
2、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美术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我院对专业试卷进行统一评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后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会统一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文化课考试
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1、我院的招生专业属艺术类提前批,考生须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2、对文化课的考试科目,我院不做具体要求,考生可按照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规定参加考试。
3、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4、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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