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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8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所在设点招生省的具体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想象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08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

    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两项内容。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对生活周边事物的观测、记忆、概括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对色彩的概括、组织、以及色彩表现技法的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200分。

    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二科得分之和。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

    ②表现由考题提供的相关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25%

    造型与比例               占2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30%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生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20%

    色彩关系         占30%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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