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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 时间:2007-12-21 点击:

七、考试内容

1.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如果同时兼报中国传媒大学或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则不需要重复进行专业考试,认可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即只参加一次考试)。

2.单独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可按“艺术类高职与艺术类本科考试专业对照表”选择一个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艺术类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考试内容对照表

专业序号
高职专业
对应的本科专业
专业考试
考试学院
G1
播音
01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
面试:朗读指定稿件 主题讨论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复试
面试(全程录像):
①朗诵自备文学作品 ②朗读指定稿件 ③即兴评论  
④回答主考提问
G2
 
电视节目制作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1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初试
面试:自我介绍(1分钟) 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命题演讲(根据背景材料提示,自己命题演讲)
电视与新闻学院
复试
笔试:电视节目分析(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2小时)
02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初试
面试:自我介绍 特长展示 回答考官提问
影视艺术学院
复试
笔试:电视作品分析(2小时)
G3
摄像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09摄影
初试
面试: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回答考官提问、文化基础知识 提交自己的摄影、绘画或文学作品
影视艺术学院
复试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文化基础知识 b.摄影、美术作品分析 c.现场拍摄一幅静物照片(学校提供相机)
②笔试:a.石膏像素描和命题绘画创作(4小时)
b.影视作品分析(注意是分析而不是评论)(3小时30分钟)
13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初试
面试:自我介绍(1分钟) 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摄影作品分析
电视与新闻学院
复试
笔试:电视节目分析(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2小时)
G4
表演
06表演
初试
面试: 自我介绍 朗诵(背诵文学作品,可节选,限时3分钟) 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影视艺术学院
复试
面试:①声乐(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②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八、专业介绍

(一)  播音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新闻学、传播学基础和语言文学艺术素养,能在广播电视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电教、宣传等部门从事播音主持专业工作的高级实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学概论、新闻学基础、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口语技能训练、播音导论、语音发声技能、语言表达技能、播音作品鉴赏、节目主持概论、新闻报道技能实务、广播电视技术概论、视听语言、公关艺术与实践、社交礼仪训练、播音主持业务、影视配音艺术等。

(二)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节目制作人才。本专业是北京地区高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示范专业。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视传播概论、影视精品读解、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艺术与创作、录音技术、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电视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数字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编排等。

(三)  摄像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摄像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美术欣赏、色彩学、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照明技术与艺术、影视摄影技术、电视编辑、剪辑艺术、影视精品赏析等。

(四)  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修养和文学艺术素质,能够在全国电影、电视系统从事电影、电视剧表演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课、声乐课、形体课、影视精品赏析、世界电影史、戏剧名作选读、表演课等。

九、录取原则

    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十、学费标准

    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元/每学年;摄像专业19000元/每学年;播音专业19000元/每学年;表演专业19000元/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08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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