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我省哪些高校和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2008年,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和江汉大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参照教育部68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4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高校在5月底之前组织自主选拔录取的报名、考核,确定入围考生。并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报省招办备案。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备案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面向当地考生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当地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当填报本校志愿的当地生源不足时,可由学校征求当地考生意见后录取。
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形势好而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如烹饪、护理、针灸推拿、农业、水产养殖、轮机及航海类等专业以及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科)专业经省招委批准后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专业当第一志愿中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
省招委文件明确规定,各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认真把好招生过程的每一关。对拟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不得利用自主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
通过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后换录到其他院校。
62.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如何录取?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只招收武汉市考生,考生资格由武汉市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志愿与填报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同步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1日。
省招办投档以高考报名号中武汉市地区代码为依据,高考报名号中不是武汉市地区代码的考生不能参加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招生计划同批次录取,投档录取时间在高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志愿投档之后,二志愿投档之前。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高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63.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如何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后,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不足时降分按计划差额的1:1投档,最低可降到校调档线下80分,降分投档的对象为第一志愿中填报了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
少数院校在我省有民族班、西藏班招生计划,民族班和西藏班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后,其中民族班或西藏班生源不足时,再将第一院校志愿中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且成绩在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按计划余额的1:1补投给高校。
64. 江汉大学、三峡大学、黄石理工学院、襄樊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当地的招生计划如何录取?
江汉大学20%计划面向全省招生、80%计划面向武汉市招生。投档时先投面向全省招生的20%计划(投档比例在20%计划的1:1.2以内),后投面向武汉市招生的80%计划(投档比例在80%计划的1:1.2以内)。
三峡大学有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宜昌市招生,面向宜昌市招生的投档录取办法与江汉大学相同。
黄石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黄石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襄樊学院面向襄樊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襄樊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计划,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荆门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